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食品安全总监培训开班计划敲定

发布时间:  2022/9/30 13:08:51

来源:  辽宁省食品安全协会

9月22日,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布60号令,发布了《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》(以下简称《规定》)。《规定》第三条提到: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依法配备与企业规模、食品类别、风险等级、管理水平、安全状况等相适应的食品安全总监、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,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、食品安全总监、食品安全员等的岗位职责。《规定》第十六条指出: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组织对本企业职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,对食品安全总监、食品安全员进行法律、法规、标准和专业知识培训、考核,并对培训、考核情况予以记录,存档备查。


辽宁省食品安全协会将以推动《规定》实施为契机,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,提升风险防控能力。

早在2015年,省食品安全协会就开发了一套系统科学的食品安全管理员专业课程,采用线上平台学习+考试系统线上考试的方式,灵活便捷,方便食品安全管理人才的知识学习和能力提升。目前正在此基础上扩容,将食品安全总监一并纳入。这将对食品安全管理高级人才培养和评价起到重要作用。


为帮助食品企业明确食品安全总监职责,助力食品安全总监应具备的能力,省食品安全协会将开设食品安全总监培训提升班,预计课程将于10月下旬开课。《规定》将于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,距离实施还有一个月的时间。现报名通道已开启,有需要的同仁可以联系:

张  学 13002464330

陈逸雯 18640489537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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